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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稿及更新

2013年9月28日

樂施會歡迎扶貧委員會訂定首條官方貧窮線

同時促請落實推行「低收入家庭補貼」

扶貧委員會今天於扶貧高峰會發表最新貧窮報告,並為香港訂定首條官方貧窮線,樂施會對政府為推展扶貧工作邁出關鍵性一步表示歡迎,亦認同政府對扶貧工作所作的承擔。與此同時,本會促請政府在訂立貧窮線後,應盡早制訂針對不同貧窮組群的具體減貧目標、長遠減貧策略、行動計劃及實施的時間表。其中一項逼切的扶貧工作便是處理在職貧窮問題,本會建議盡快落實推行「低收入家庭補貼」,以確保需要養兒育女的在職貧窮家庭,在不用申領綜援的情況下,維持一家最基本的生活水平。

扶貧高峰會今天所發表的貧窮報告,有助公眾認識不同貧窮組群,及於日後監察政府各項扶貧政策的成效。但訂定貧窮線後,更重要的工作是制訂針對性的減貧策略及政策。樂施會早於2011年已提倡政府推行「低收入家庭補貼」(見附件),今年早前亦已向扶貧委員會提交相關的建議方案,本會促請特首在施政報告時落實推行「低收入家庭補貼」,讓需要養兒育女的在職貧窮家庭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,防止這類家庭墮入綜援網,長遠亦可紓解跨代貧窮問題。

樂施會建議政府,向在職貧窮家庭的首兩名合資格兒童發放各$800的津貼,第三至四名兒童則每名津貼$600,第五名開始每名津貼$400。初步計算,此方案能幫助11萬戶有兒童的在職貧窮家庭,涵蓋超過40萬人;當中包括18萬名貧窮兒童,佔所有貧窮兒童七成,每年的成本約為17.3億元。

至於目前官方的貧窮線,是建基於「相對貧窮」的概念,優勝之處是簡單易明,讓市民容易監察各項扶貧政策的成效,但卻容易受經濟波動影響,更重要的是未能準確反映在貧窮線下的人口,能否負擔基本生活的需要。有見及此,樂施會將會進行一項「標準預算法」研究,以一籃子生活必需品的成本,計算貧窮人士的基本生活需要,從而估計現時在官方貧窮線下處於實際貧窮狀況的人數。研究完結後,本會將公布相關的貧窮數字。本會認為以此方法計算的實際貧窮人數,與相對貧窮概念下計算的貧窮人數可互為對照和補足,有助政府制訂適切的針對性扶貧政策,能更有效地長遠解決貧窮問題。

- 完 -

關於樂施會
樂施會是獨立的國際發展及人道救援機構,致力消除貧窮以及導致貧窮的不公平狀況。我們在香港以及世界各地以多元方法解決貧窮問題,包括推行社區可持續發展項目、人道救援及災害防治工作、本地、國家及國際政策倡議,以及培育本地青少年的世界公民教育。香港樂施會於1976年成立以來,共於逾70個地區推行扶貧發展及救災工作。香港樂施會亦是樂施會國際聯會的創會成員,聯會成員於94個國家推展扶貧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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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郵:shwong@oxfam.org.hk

附件:

樂施會早在2011年已提倡政府推行「低收入家庭補貼」,今年早前亦已向扶貧委員會提交相關的低收入家庭補貼的建議方案,詳細方案內容如下: 

對象:非綜援在職家庭,而家中必須為有全職工作(每星期工作時數不得少於35小時或每月工作時數不得少於140小時[1])成員,及有十八歲以下非在職成員(包括6歲以下兒童,及6歲以上就讀中小學課程)的貧窮家庭,並建議採用勞工處的資料庫篩選合資格家庭,以減低行政成本。 

申請資格:將申請資格定於家庭每月收入低於或相等於貧窮線,即住戶入息中位數50%;並不設資產審查,以簡化申請程序。

津助金額:樂施會建議為每名合資格的兒童,發放每月八百港元的「低收入家庭補貼」。首兩名兒童成員分別每月獲發八百港元,第三名或以後兒童成員所獲發的金額,則因應他們為家庭帶來的額外開支遞減而作出調整。詳見下表。

樂施會建議向在職貧窮家庭的兒童每月發放的津助金額

兒童出生的次序

建議每月津助金額

(有18歲以下成員的在職貧窮家庭)

第1名

$800

第2名

$800

第3名

$600

第4名

$600

第5+名

$400

 

財務開支: 按上述建議推算,估計有18萬名十八歲以下的貧窮兒童可以受惠,每年的成本約為17.3億元。


[1]按統計處的定義,「就業人士」每星期工作時數不得少於35小時。